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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班教學,個別輔導課程
  • 升學率高,已有100多位學員進入全國各大學、學院美術、美勞系就讀
  • 交通便利,位於「高雄師範大學」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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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第十三屆雙和美展9/18截止





全國油畫大賞

【宗旨】
透過雙和美展呈現愛家愛鄉之情懷,並期待生長於台灣的人民,以敏銳的心
思,去發現、去關心由身邊的人、事、物編織而成的感人生命故事,以及土地
之美。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中和市公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北縣中和市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雙和藝文推展
⊙協辦單位:中和市秀山國小、中和市積穗國中、新視波有線電視、興雙和有線電視、國語日報、中和市道德關懷協會、台北縣議員江永昌服務處、台北縣議員廖筱清服務處
⊙贊助單位: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慈暉文教基金會、薪傳印刷事業有限公司、黃世欽、連協銘、林吉大

【參賽資格】

喜愛繪畫之人士並符合下列資格: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與大專社會組四組。
1.國小組、國中組需設籍或就讀中、永和地區學校。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不限區域。
⊙近兩年內之創作,每人限參賽一件。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1.臨摹抄襲他人作品者。
2.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發表或展覽過之作品。

【參賽類別及規格】
參賽組別
國小組、國中組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參賽方式】
※填妥參賽表,連同原作/作品照片,於收件期限內,寄至中和市積穗國中。

1.請逕洽中和庄文史研究協會(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景新街224-4號,電話:02-8668-3827,網址:http://www.hotown.org.tw/)索取簡章、參賽表。
2.參賽表上請詳填畫作地點,並附上100字以內的創作自述。
3.國小組、國中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原作。
4.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報名時,請檢送參賽表及繳交兩張6×8作品照片(一張浮貼於參賽表上,一張背面請貼上簡表)。
5.初審結束後,高中職以上入選者須檢送裝裱原作及複審送件表進行決審。

※參賽注意事項:

1.初審:2009年9月25日(五)。初審後,主辦單位將郵寄複審送件表給高中職以上入選者。
2.決審:2009年10月5日(一);決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於本會網站,並發函通知。
3.展覽:各組雙和獎、優選獎及佳作作品,將連同邀請展、委員展畫作一同展出。
4.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

【收件與取件】
報名收件
1.國小、國中組:參賽表、原作。
2.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參賽表、畫作照片6×8二張。
時間: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初審時間:9月25日

初審後收原作
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於初審通過後,再送裱褙裝框原作。
時間:10月1日至10月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地點:中和市積穗國中(中和市民安街66號)
☆決審未通過者取件
‧10月12日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止
‧中和市積穗國中
(中和市民安街66號)
1.決審時間:10月5日
2.逾期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美展結束
☆作品展出後取件
‧時間:12月16日下午2時至4時止
‧地點: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台北縣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獎勵辦法】
逾期未取回之作品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置,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1.國小組:低、中、高年級組雙和獎各一名,優選各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2.國中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優選三名,每名頒發獎牌乙面、獎品乙份;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3.高中職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壹萬元、獎牌乙面;優選二名,每名頒發獎金參仟元、獎牌乙面;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4.大專社會組:雙和獎一名,頒發獎金伍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優選一名,頒發獎金貳萬元、獎牌乙面、劉其偉簽名版畫乙幅(劉其偉文化藝術基金會贊助);佳作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紙、獎品乙份。入選若干名,頒發入選證書乙紙。


※備註:
1.凡經評審為「入選」以上作品者,每名贈送本屆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乙冊。
2.各獎項得視作品水準增加或從缺。
3.大專社會組獲雙和獎、優選之作品,由本會永久收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展覽與推廣】

◎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上午9時至下午4時 (週六、日休館)
台北縣學生美術館(中和市立人街2號/秀山國小校內)

◎2009年12月2日至12月15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週一休館)
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雙和藝廊(中和市中安街85號4樓)

◎入選以上作品將收錄於《第13屆中和庄雙和美展作品紀念錄》中。部
分得獎作品將同步刊登於平面及電子媒體。

【頒獎典禮】
2009年11月21日上午9時30分
中和市秀山國小展演廳(中和市立人街2號)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即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於媒體、廣告、雜誌、平面、電子等各項媒體,不另給酬。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非翻拍、剽竊者。如有違上述之情事,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獎金,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 凡資格不符、資料不全、或未依規定者不予受理參賽。
4. 作品請儘可能親自送件,以免作品受損;逾期送件者不予受理。
5. 本會對於經過初審後所送交原作之參加決審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6. 本會對於參展作品有保管之責,唯遇有不可抗拒之情事而遭致損壞,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7. 凡報名參加比賽之作品,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8. 得獎之參賽者,均需依政府所得稅法辦理扣繳手續。
9. 得獎者須全程參與頒獎典禮,獎金、獎品統一於典禮結束後發放。如未到或提前離席者,將視同放棄。
10.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宣導水圳、埤塘禁止行為繪畫比賽9/11截止




第三屆宣導水圳、埤塘禁止行為繪畫比賽簡章
一、 目的:為避免本會所屬水圳、埤塘危險情事之發生及安全衛生維護之宣導,期望藉由繪畫比賽,讓兒童、青少年將水圳、埤塘「水深危險」的觀念深深印在腦海,遠離危險水域,並宣導禁止將垃圾、廢棄物及廢土丟棄於水圳、埤塘,以維護環境衛生,避免灌溉用水遭受污染,增加社會大眾對水圳、埤塘之愛護。

二、 舉辦單位:
(一) 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新竹縣政府教育處
(二) 主辦單位:臺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

三、參加對象:桃園縣八德市、大溪鎮、觀音鄉、中壢市、平鎮市、新屋鄉、楊梅鎮,新竹縣湖口鄉、新豐鄉等鄉鎮市轄區內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並區分四組。
第一組 國民中學。
第二組 國民小學五、六年級。
第三組 國民小學三、四年級。
第四組 國民小學一、二年級。

四、比賽主題:本會所轄水圳、埤塘禁止之行為:
(一)禁止游泳、戲水。
(二)禁止垂釣。
(三)禁止亂丟垃圾。
(四)禁止倾倒廢棄物、廢土。

五、作品規格:
(一)第一、二、三組以4開圖畫紙為限(39*54公分)。
(二)第四組以8開圖畫紙為限(27*39公分)。
(三)使用材料以水彩、彩色筆、蠟筆為限。
(四)作品不符規格者不予評審。

六、評選方式:邀請專家或學校相關科系之老師評審。

七、收件日期、時間:
(一)收件日期:
1.自98年7月1日起至98年9月11日截止,作品請親繳或郵寄,郵寄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2.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親繳或郵寄作品請妥為包裝勿折疊,並避免污損。
(二)收件時間:親自繳件者,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止。

九、收件地點:324 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二段68號
石門農田水利會管理組收 聯絡人:傅家俊先生
電話:(03)492-7713#131

十、參加辦法:請詳細填寫個人資料(如附表),並黏貼於作品背面,未詳實填寫者不予評審。

十一、獎勵方式:各組取前三名,另佳作三十名(佳作部分依各組參賽作品數量比例分配)。
第一名 圖書禮劵5000元+獎狀乙面
第二名 圖書禮劵4000元+獎狀乙面
第三名 圖書禮劵3000元+獎狀乙面
佳 作 圖書禮劵1000元+獎狀乙面

十二、頒獎表揚:頒獎日期、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三、公佈方式:公佈於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網站http://www.smia.gov.tw。

十四、參賽規則:
1.全部參賽作品均不予退回,並歸台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收藏。
2.各類作品須為學生個人之創作,如屬臨摹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不得參加。
3.得獎作品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4.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均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廣告宣傳、刊印及製作成各式文宣用品發行使用及展覽之權,不另計酬。
6.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7.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不予評審。

2009 金車青年藝術獎,徵件囉9/10截止



2009 金車青年藝術獎,徵件囉!

臺灣采風-2009金車青年藝術獎辦法

一、目的:為推廣藝術創作及青年朋友關懷台灣珍貴文化與景物,增進民眾對美學的接觸與鄉土民情的認同與熱愛,特舉辦本項比賽。

二、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件主題:臺灣采風(以臺灣各風俗、景緻、人文…等主題創作)

四、徵選作品:平面油畫創作(30號~50號)

五、參賽資格:民國六十三年(含)後出生之國民

六、收件日期:作品投稿日期
初選-中華民國98年7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
複選-中華民國98年9月15日起至9月25日止。
決選-中華民國98年10月

七、投稿方式:所有參賽作品均須附上作者個人資料、作品名稱、創作概念等…(請參酌附件表1並自行列印填寫)。
(一)初選-繳交參賽作品照片或電子檔,以郵寄或電郵方式投稿,作品繳交方式分為照片形式或電子檔兩種皆可。
照片繳交形式請郵寄(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號三樓)
電子檔繳交形式請E-mail inaesop@kingcar.com.tw

(二)複選-繳交參賽原作與報名表至金車文藝中心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號三樓)

八、評選方式:評選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兩階段
(一)初選
通過本館審查小組審核通過初選者,方獲得複選資格。
(二)複選
邀請專業評審老師以參賽原作作為評選標準,預計選出15幅優選作品進入決選。
(三)決選
邀請專業評審共同評選出前三名作品

九、頒獎日期:比賽結果預計於10月中旬公佈,頒獎時程另行通知。

十、得獎作品:得獎作品將參與「臺灣采風-2009金車青年藝術聯展」,並印製成專刊。

十一、獎項:第一名/獎金十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獎金五萬元整及獎座乙座
優選十名/獎金各一萬元整及獎狀乙紙

十二、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一) 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 作品請以「臺灣采風」為主題呈現,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作品規格請以30號至50號以內為限,創作素材以油畫為主,請參賽者特別注意需符合主題性。
(四)每人限繳一件作品,作品無論以照片或電子檔形式寄送請務必附上作品資料,其中每件作品請創作者撰寫200字以上,600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電子檔以JPEG圖檔為主,大小總計不超過5MB。
(五) 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參賽作品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六) 複選作品請創作者視情況自行裝裱保護以利評分及展覽。
(七) 得獎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臺灣采風-2009金車青年藝術聯展」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優選資格。
(八)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
(二) 參賽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得獎作品原始稿應與初賽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賽資格。
(四) 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得獎資 格。
(五) 本會對於得獎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期刊之著作權權益。
(六)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 洽詢專線:金車文藝中心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查詢

第12用愛彌補 兒童文學獎繪本徵選活動9/5截止




第十二屆「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繪本徵選活動
「愛」與「友誼」是我們生命中的重要元素,請寫下讓你感動的「愛」與「友誼」的故事。第十二屆的「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繪本徵選活動邀請國小三年級至六年級的學童,透過圖文創作的方式與大家分享你們珍貴的友誼故事。

活動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
贊助單位:財團法人中美和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沐恩文教基金會
網路協辦:優學網
參加資格:凡年滿九歲~十二歲,居住台灣地區國小三~六年級在學學童皆可參加。
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獎金3萬元、獎牌、獎狀
銀牌獎1名:獎金2萬元、獎牌、獎狀
佳 作3名:獎金5000元、獎狀。
入 圍5名:圖書禮券1000元、獎狀
創作內容:主題「友愛」,以尊重不同的生命,喜歡自己也喜歡不一樣的生命為主軸,並自訂作品的題目。

作品規格:
1. 件數:每人限參加一件,不可多人合著。(入選發現重複者由主辦單位刪除)
2. 以中文創作,作品應求形式完整,適合國小學童閱讀。
3. 作品需繪於寬27公分,高19公分(約A4)紙上;每一作品,圖不得少於15張,(不含封面、封底頁)。
4. 圖文分開,文字限1,000字以內,每段文字請註明所配搭之圖畫頁次。
5. 每幅圖畫上請加保護頁(例如:描圖紙、透明資料袋..等),並於保護頁上註明順序,不需裝訂。
6. 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皆可),作品僅限於平面創作,不得使用電腦繪圖。
7. 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8. 參賽作品若獲選為優勝、佳作及入圍的作品,其原稿、出版權及使用權將無條件供主辦單位使用,主辦單位有權修改、重製該作品,原作者不另收取費用。
9. 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優勝、佳作及入圍之外的未得獎作品如需退還,請隨件附回郵信封及郵資,主辦單位將於得獎名單公布後,將未得獎作品以其所附回郵信封原件退回。

收件&報名方式:
1. 即日起~九十八年九月五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收件)
2. 參賽者均須填寫報名表,隨參賽作品一同郵寄至: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7樓708室
第十一屆「用愛彌補」兒童文學獎 收
資料填寫不完整、規格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洽詢電話(02)2719-0408轉分機229

得獎名單發表:
1. 得獎名單刊登於本會顱顏會訊及本會網站上。
2. 頒獎日期及方式:日期另行公佈,金銀獎作者將自己的作品以舞台劇方式在頒獎典禮上呈現。

出版權與使用權:作品經錄取,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享有出版權及使用權。
注意事項:報名方法及作品規格若有變更,以http://nncf.org網站上最新公佈為依據。

評審辦法:
(一)由本會聘請藝術與人文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定之。
(二)所有參賽作品為求公平公正之原則,評審以前作者姓名等基本資料均予彌封,再請評審委員審查。
(三)評審標準:以原創性、想像力、獨特性、完整性、文圖配搭事宜為五大評審原則。
1. 初審標準:文字內容佔百分之六十(含內容創意、用語用詞…等)、繪本創作佔百分之四十(含整體藝術表現)
2. 複審標準:文字內容佔百分之五十(含內容創意、語文技巧、用詞…等)、繪本創作佔百分之五十。(含整體藝術表現)

我的低碳綠生活 kuso漫畫比賽8/31截止

行政院新聞局「樂活心主張 低碳愛地球」節能減碳樂活系列活動
「我的低碳綠生活」kuso漫畫比賽活動簡章
創作主題:
以「我的低碳綠生活」為主題,畫出您的節能減碳生活體驗或妙招,一起來參加。

參賽對象:
少年組:國中及高中之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
大專組:大專院校之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

作品規格:
1.以四格或六格漫畫創作,尺寸為A4大小。
2.手繪圖稿或高解析度300dpi以上之圖片電子檔(JPG),2MB為限,兩者擇一提供。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98年8月31日止

交件方式
1.電子郵件:報名表及作品電子檔請E-Mail至fiona@tpus.com.tw,主旨註明「參加『我的低碳綠生活kuso漫畫比賽』」
2.書面郵寄:請將報名表及手繪稿正本郵寄至「台北市大安區106仁愛路四段230號8樓之2」,「大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收,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我的低碳綠生活kuso漫畫比賽』」(8月31日郵戳為憑)

獎勵辦法
.少年組:
1.第一名(共計1名) 獎金4,000元
2.第二名(共計1名) 獎金3,000元
3.第三名(共計1名) 獎金2,000元
4.佳作獎(共計10名) 每名獎金1,000元
.大專組:
1.第一名(共計1名) 獎金5,000元
2.第二名(共計1名) 獎金4,000元
3.第三名(共計1名) 獎金3,000元
4.佳作獎(共計10名) 每名獎金1,000元
所有入選作品於【開拓動漫誌】刊出報導。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且無抄襲仿冒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其獎位不再遞補。
2. 活動報名表請詳寫填寫,如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得獎者需提供在校或應屆畢業等相關證明)、格式不完整或檔案無法讀取,或作品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
3.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得獎確立之前創作人可保有完整著作權益。
4. 著作權: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使用權於得獎確立後即視同轉移主辦單位所有,得獎人可保有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或授權第三人使用。
5. 未得獎作品之創作,主辦單位僅保有非營利性之事件宣傳與行銷散播權利,未來若有直接而完整採用之必要,主辦單位將另行個別與創作人協商基本稿費以取得所需權利。
6. 應徵稿件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7.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並得保留隨時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
8. 本活動辦法若有任何更動,以網站上之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主辦單位:行政院新聞局
承辦單位:大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洽詢專線:(02)2708-1000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第二屆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8/31截止





2009年新唐人電視台第二屆「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章程

一、大賽宗旨
「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是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的國際文化藝術比賽系列賽事之一。本屆「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是以西方古典傳統或正統學院派寫實技法,創作表現傳統道德觀念的人物畫。比賽宗旨是為了促進文化交流,弘揚純真、純善、純美的正統的人物寫實油畫藝術。

二、主辦單位
「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由新唐人電視台主辦。

三、評委會
「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評委會由資深藝術家組成。評委會全權負責比賽的評審工作,評委會的評定為本比賽不可改變的最終決定。

四、參賽條件
1、凡全世界各地的專業藝術院校和美術團體的美術教師、創作人員和學生等專業人士,以及具有專業水準的美術愛好者,均可報名參加。
2、參賽者必須為華人、華人後裔或帶有華人血統的畫家。
3、本大賽所有評委均不得參賽。

五、參賽內容及要求
1、參賽者可以按照古典傳統或正統學院派寫實手法進行創作。
2、參賽作品的命名和內容應表現優秀正統的道德觀念,不得有中共黨文化的痕跡或信息。
3、裸體畫不得作為參賽作品。
4、每位參賽者限交不超過三幅本人近五年內創作的油畫作品(原作),但作品須以人物為主體。同時,在呈交的作品中至少有一幅必須是全身的。
5、畫作請儘可能符合大賽組委會推薦的國際標準油畫內框尺寸(參見附件)。入圍作品可獲得由組委會提供的畫框參加展覽(需付一定租金)。如畫作不在大賽組委會推薦尺寸之內,入圍選手也可以出資請大賽組委會代為配製,但請參賽者預先考慮畫框配製費用較為昂貴問題。

六、參賽報名及比賽程序
1、報名參賽者寄送作品資料。
* 1) 報名截止日期定為2009年8月31日。報名參賽者請於截止日期之前,將含有參賽作品高清晰度照片的光碟寄至大賽組委會。如果條件允許(自選),報名參賽者也可以同時寄上相應作品照片(8.5英寸乘11英寸或21公分乘28公分),照片背後請注明: 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創作時間和尺寸。
* 2) 報名參賽者須認真填寫並提交「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報名表(可從大賽網站下載),其中必須包括用中文或英文填寫的作品名稱和創作構思(100字以內),並黏貼1英吋彩色證件照片1張(另提供相同照片1張裝入信封)。同時附上本人有效身分證或護照影印本。在台灣繳交報名費者應於報名表上加註:「報名費已在台灣繳交」,並附上郵政劃撥單據影本以資證明。
* 3) 為了方便所有參賽者,本大賽特許使用藝名參賽。有意使用藝名參賽的,請在報名表中加註藝名,本大賽將確保在公開場合(如媒體、畫冊、獎勵等)使用其藝名。
* 4) 報名參賽者須填寫並提交個人履歷表(包括個人主要經歷以及所獲獎項),附於報名表後。對於所獲獎項需提供影印本以資證明。
* 5) 所有報名資訊的填寫必須完整清晰,並有本人親筆簽名。
* 6) 報名方法:
a. 網上註冊: http://oilpainting.ntdtv.com
b. 電子郵件: oilpainting@globalcompetitions.org
c. 熱線電話:1-646-736-2988(美國及其它地區); 0800-281-182(台灣)
d. 傳真:1-212-918-3479
* 7) 報名費 :50美元(第一幅參賽作品),每增加一幅作品再額外付10美元。付款方式包括信用卡、現金、旅行支票或現金支票。
支票抬頭請用NEW TANG DYNASTY TELEVISION。
※ 亞太賽區參賽者可以用同北美賽區報名費等值的新台幣支付報名費(第一幅參賽作品1750元新台幣,每增加一幅作品再額外付350元新台幣)。付款方式一律以郵政劃撥方式繳費,劃撥單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係繳交「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報名費。郵政劃撥帳號:50105684,戶名:新唐人亞太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 8) 掛號快件費:對於需要美國入境簽證的參賽者,請在參賽報名表中做出選擇。該參賽者還需額外付25美元的掛號快件費(用於郵寄簽證材料)。
* 9) 報名參賽者採用掛號郵件的方式寄送參賽作品。郵件請寄至: 229 W. 28th Street, Suite 1200, New York, NY 10001, U.S.A.(以郵戳為憑)。並請註明:「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組委會收。中國大陸報名參賽者若直接郵寄有困難,亦可由電子郵件代替。
* 10) 為保證參賽資格,請務必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向大賽組委會提供全部參賽資料。
* 11) 所有參賽者的報名資料由大賽組委會處理和保管。若參賽作品在郵寄過程中丟失或損壞,大賽組委會唯表同情和惋惜。
* 12) 對未能入選決賽者,若需要退還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表中註明並自備貼足郵資的信封一個。
2、展覽、頒獎典禮及其它安排。
* 1) 大賽組委會將於2009年9月15日給所有入圍參賽者發送入圍通知書及邀請函,並在大賽網站上公布相應名單。
* 2) 所有入圍參賽者請將原作在10月31日之前寄至大賽組委會。
* 3) 所有入圍作品將由新唐人電視台以及相關媒體和網站在全球範圍內報導,並編輯成「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入圍畫冊在全球發行。入圍者免費獲贈該畫冊,其餘參賽者可以優惠價購買該畫冊。

七、展覽地點
「全世界華人人物寫實油畫大賽」的展覽及頒獎典禮將在美國紐約市舉行。
具體信息稍後公佈,請注意查看網站更新。

八、展覽日期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至5日(星期六)。

九、獎項設置
* 金獎一名:獎金10,000美元,金牌及獲獎證書;
* 銀獎二名:每人獎金3,000美元,銀牌及獲獎證書;
* 銅獎三名:每人獎金1,500美元,銅牌及獲獎證書;
* 優秀獎多名:頒發榮譽證書。

十、食宿及交通安排
1、大賽組委會將為入圍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推薦在美國紐約市的酒店。
2、入圍參賽者及陪同人員的旅費、食宿費和交通費等一律自理。

十一、版權
1、參賽作者享有參賽作品版權等相應權利,並以報名表簽字作為法律依據。大賽組委會不承擔由於作者的不慎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2、大賽主辦單位享有入選決賽作品的版權使用權。參賽作者將根據相關協議獲得相應的版權費。

十二、其它
1、參賽者一旦投稿,將視為承認本次大賽所有規則有效。
2、參賽者須遵守大賽組委會的一切安排。如有違反者,大賽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其所獲獎項。抄襲他人作品者,一切後果自負。
3、比賽期間所有音像版權均屬新唐人電視台所有。
4、大賽評委會的決定視為最終決定,恕不接受任何申訴。
5、大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規則的最終解釋權並有權更改大賽章程。
6、大賽章程若有任何修正,將以大賽網站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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